胆总管囊肿,未达合同约定的标准拒赔重疾险,君审律所江苏江阴法院快速获赔
2026-03-15
案件背景
2025年盛夏,8岁的被保险人(化名)因胆总管囊肿接受了胆囊切除、胆总管囊肿切除及肝总管吻合术。这场手术虽然成功,却让这个普通家庭背负了沉重的医疗费用。孩子父亲想起曾为孩子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,满怀希望提交了理赔申请,却在2025年8月6日收到了保险公司的一纸《理赔决定通知书》:“经审核,确诊疾病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疾病的给付条件,不予给付保险金。”短短一句话,击碎了家庭的期盼。
保险公司是大资本,在全国各地势力都很强大,为了避免法律之外因素的干扰,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结果,一般保险拒赔纠纷的当事人都首选北京的律师。
保单/病例/拒赔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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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审介入
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仔细审阅了保险合同、病历及手术记录,迅速发现了问题的关键。
原来,被保险人所患的胆总管囊肿是一种先天性胆道畸形,必须通过手术切除囊肿并重建胆道。手术中不仅摘除了胆囊,还将胆总管囊肿一并切除,并将肝总管与空肠吻合,以恢复胆汁引流。这一手术复杂且创伤大,属于根治性治疗,虽然保险合同条款未直接列举“胆总管囊肿切除术”,但根据医学原理,该手术完全符合重大疾病保险中关于“器官切除术”或“重大手术”的保障范围。律师指出,保险公司机械套用条款,忽视了疾病的本质和治疗目的,属于不当拒赔。
聊天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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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结果
庭审中,律师从医学和法学双重角度展开论证:通过展示手术记录、病理报告及医学文献,证明手术的实质是对胆总管疾病的根治性治疗,与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具有同质性;同时指出,保险公司在格式条款解释中应遵循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。
面对律师扎实的专业准备和法院的调解建议,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调解。2026年3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保险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保险金88000元,双方保险合同解除。从拒赔时的0元到调解后的88000元,这场历时半年的维权之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尽管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承担,但与获赔金额相比微不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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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调解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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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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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代理律师
律师介绍:
夏越颖律师,民商法学硕士,中国法学会会员,优秀青年律师,中共党员。夏越颖律师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。对未如实告知、先天性、遗传性、既往症、不达标准、写错病历、触发免责条款等拒赔理由有深入研究,有着大量的保险理赔胜诉经验。
擅长领域:保险理赔、保险规划
执业单位: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
执业地区:全国
执业证号:11101201711369153
咨询(微信同号):135221484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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